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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2对于投资移民项目来说,投资人看重的就是资金投入的安全性,在美国移民政策不稳定的时刻,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豁免权是投资人选择投资移民项目的先决条件,下面咱们就来看看这个豁免权是个啥。
自HR5992新提案公布以后,业内出现了一股抢购有“豁免权”EB-5项目的热潮。在广大投资人的自我判断中,当前投资的EB-5项目是否满足HR5992提案规定的享有豁免保护的先决条件,已成为未来变政后是否会涨价或补款的基本参考。那么,什么是豁免权?为何满足豁免保护先决条件的这种尊享豁免权的项目,可以不受新法案变政涨价影响?
顾名思义,“豁免”即免除之意。一般意义上,“豁免权”指的是一些通用的法律或法令,对某些符合特定要求、满足特殊条件的人群“开绿灯”,意在给此部分人寻求一些法律保护或“特权”,免除其影响。
为何满足豁免保护先决条件的项目,可以不受新政涨价影响? 首先我们不得不提“祖父法则”。所谓“祖父法则”,实际上是代表一种允许在旧有建制下已存的事物,在满足一定前提条件下,不受新通过条例约束的特例。从法律的原则来讲,新法不应该溯及既往,新的法案出台,对于之前所发生的行为是不应该具有追溯力的。
HR5992 新提案规定,满足如下条件的EB-5投资移民申请,可以根据“祖父法则”享有豁免保护,不受新法案投资金额上涨的影响。
一是EB-5投资人在2015年6月1日之前,已将I-526递交至移民局;
二是EB-5投资人若在2015年6月1日之后,新法案生效之前将I-526申请递交移民局,则必须投资2015年6月1日之前已向移民局递交I-526样本申请的项目,或者投资新法案生效前已获I-526样本批准的项目。
一旦改革提案通过批准生效,无法满足以上豁免保护先决条件的项目将面临涨价或者追加投资额的风险;尤其对于不符合新法案TEA严格定义的EB-5项目而言,投资额将追加上涨至120万美元。
此外,特别提示:新法案生效以后再递交的I-526申请,无论投资什项目是否获得样本批准,将不受“祖父法则”豁免保护。
所以说,当前投资人只有投资已获I-526样本批准的项目,并且在新法案生效前完成递件,才可以享有豁免权,不受涨价影响。
若选择未获I-526样本批准,但已于2015年6月1日将样本申请递交至移民局的项目,虽有可能暂时获得豁免,但若样本申请一旦被拒,EB-5投资人不得不重新递件,原享有的豁免权就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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